活動策劃范文:種糧農民農資綜合補貼實施方案是由范文詞典為您精心收集,希望這篇種糧農民農資綜合補貼實施方案范文可以給您帶來幫助,如果覺得好,請把這篇文章復制到您的博客或告訴您的朋友,以下是種糧農民農資綜合補貼實施方案的正文:
根據市財政局、市農委、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市分行關于印發《市種糧農民農資綜合補貼實施方案》和《市對種糧大戶實行直接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渝財農〔〕42號)精神,在總結我區對種糧農民農資綜合補貼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制定種糧農民農資綜合補貼實施方案。
一、農資綜合補貼政策
通過實施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更好地調
動廣大農民的種糧積極性,鼓勵種糧農民多產糧、產好糧,促進糧食的穩定發展與規模種植,提高糧食單產水平,促進農民增收。農資綜合補貼政策要求是:
(一)堅持誰種糧、誰享受補貼的原則。不得將“農資綜合補貼”變為“耕地補貼”。
(二)嚴禁對未種糧的撂荒地以及煙葉、蔬菜、漁業養殖、農家樂開發、竹木及花卉種植等非種糧農地進行補貼。
(三)補貼向糧食主產地和種糧大戶傾斜。種植糧食的同一地塊,享受種糧農民農資綜合補貼與享受種植糧食大戶補貼不重復享受補貼,與享受種植糧食服務大戶并列補貼。
(四)補貼政策公平、公正、公開;補貼辦法簡便易行,便于操作。
(五)補貼兌現及時,保證農資綜合補貼資金用于春耕生產。
(六)嚴禁截留、挪用、集體代領,嚴禁抵扣任何款項,嚴禁抵頂村內“一事一議”籌資和其它經營服務性費用。
二、資金分配原則和辦法
(一)對鎮鄉(民族鄉)、街道補貼資金的核定
,按照市財政局要求,我區將按照統計部門的實際糧食種植面積和產量(增減糧食實際種植面積變動因數)各占50%的權重分配計算鎮鄉(民族鄉)、街道農資綜合補貼資金,以正式文件下達。
各鎮鄉(民族鄉)、街道要按照轄區內各村組的實際糧食種植面積和統一的補貼標準,根據本方案制定補貼政策和資金分配原則,將補貼面積和資金核定分解到各村(居委會),以正式文件下達。資金分配表須在4月30日前上報區財政局和區農業局備案,資金分配表應在鄉鎮政務公開欄內公示至補貼工作結束。
(二)對農戶補貼面積和資金的核定
按照農資綜合補貼政策要求,各鎮鄉(民族鄉)、街道以實際種糧面積(不含大戶種糧面積和不算復種面積)核定到每個農戶,并于4月25日前將補貼方案和核定的面積匯總上報區財政局、區農業局。區財政局將在4月28日前將補貼金額以正式文件下達到各鎮鄉(民族鄉)、街道財政所。由各鎮鄉(民族鄉)、街道按實際糧食種植面積和補貼標準直接核定到每個農戶。
通過轉包、轉讓、租賃等形式流轉土地的,補貼資金原則上兌現給現種糧戶,但轉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雙方約定意見辦理。村社集體機動地種植糧食的,補貼給現種糧戶。
三、工作程序
農資綜合直補資金的申報、審核、兌付工通過《農民補貼網管理系統版》實施。全過程實行電子化、網絡化管理。各鎮鄉(民族鄉)、街道財政所要充分利用農民補貼網管理,采取“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將補貼資金一次性全部直接錄入到種糧農戶,為種糧農民領取補貼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提高兌付效率。
(一)申報、公示、審核
1、申報
為了加快兌付進度,不影響全區及時、全面完成兌付工作,所有補貼對象應在轄區內規定的時間進行申報補貼,逾期不申報的,視為自行放棄,不再補發。對種植糧食的國有農場,直接向區農業局、區財政局(農業科)申報。
2、公示、審核
確保農資綜合補貼政策完全落實到位的關鍵是鎮鄉(民族鄉)、街道、村(居委會)兩級,必須要嚴格政策,規范程序,落實責任,加強監管。各鎮鄉(民族鄉)、街道要把督導責任落實到每個駐村干部,指導各村搞好測算、按補貼對象逐戶登記填表交補貼對象簽字確認后,分別在村委會和組里的公示欄張榜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補貼項目、補貼對象的姓名、補貼面積和補貼金額等(但補貼對象在代理兌付機構的賬戶信息不得公示,下同)。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后各村將登記表送駐村干部審核簽字確認后才能上報到鎮鄉(民族鄉)、街道,由鎮鄉(民族鄉)、街道主要負責人審查合格簽署意見后由財政所錄入“農民補貼網管理系統”。
各鎮鄉(民族鄉)、街道財政所將直補數據錄入《農民補貼網管理系統版》后,利用補貼網審核功能進行審核,審核正確后將補貼數據庫光盤和政府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的種糧農民補貼網絡信息匯總報表等補貼資料(紙質,加蓋政府或單位公章、政府或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經辦人簽字)在5月20日前上報區財政局。區財政局負責對各鎮鄉(民族鄉)、街道申報數據進行合理性、邏輯性、完整性審核正確后,分別函告區農業局和區郵政儲蓄銀行。區農業局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等形勢加大宣傳力度,讓補貼政策落到實處。區郵政儲蓄銀行負責逐一審核補貼對象姓名、存折開戶機構名稱和賬號,確保每一補貼對象姓名、存折開戶機構名稱和賬號與區郵政儲蓄銀行儲戶檔案記錄一致,然后將審核結果反饋各鎮鄉(民族鄉)、街道,同時抄送區財政局備案。
(二)補貼 上一頁 [1] [2] 款劃轉和兌付
區財政局向區郵政儲蓄銀行制發種糧農民農資綜合直補資金撥款通知(代為批復鎮鄉、街道的文件),同時抄送區農發行,區農發行收到區財政局撥款支票后,應在兩個工作日內撥出資金。區(來源:文秘114 http://.wenmi114)
郵政儲蓄銀行收到資金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存入補貼對象存折帳戶,確保補貼資金于5月31日前兌付到農戶手中。同時,鎮鄉郵政儲蓄所要及時告知所在鎮鄉(民族鄉)、街道財政所農民補貼資金到帳情況,由財政所在補貼資金到帳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補貼通知書,通知中應明確補貼項目、畝數、標準和金額等,讓農戶切實體會到國家對種糧農民的關懷。
區郵政儲蓄銀行及其所轄郵政儲蓄所兌付種糧農民農資綜合直補資金的方式,必須是將補貼資金直接存入區財政局提供的補貼對象存折賬戶。不論何種原因,不論金額大小,一律不得發放現金,也不得集體代領或委托代領。
區郵政儲蓄銀行對能夠兌付部分及時兌付,對不能兌付部分,由鎮鄉(民族鄉)、街道及時查明原因重新審核上報。補貼對象信息具體糾錯工作按照萬州區財政局、萬州區林業局、萬州區郵政儲蓄銀行《關于當前退耕還林折現直補和種糧直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萬州財商〔〕32號)規定執行
四、強化措施、嚴肅紀律,確保直補工作的圓滿完成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
農資綜合補貼工作關系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補貼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組織機構,穩定和充實工作人員,按照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要求,鎮鄉(民族鄉)、街道政府主要領導和住村干部對本地農資綜合補貼工作負全責,要成立農資綜合補貼工作領導小組,財政所、農業服務中心、土地流轉中心等相關部門分工協作、密切配合,確保農資綜合補貼工作平穩推進。
(二)完善制度,加大宣傳
要進一步完善鎮鄉(民族鄉)、街道和村(居委會)兩級公示、檔案管理等規章制度,加強補貼資金監管,落實各級審核責任。各鎮鄉(民族鄉)、街道和相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農資綜合補貼政策的宣傳,做到補貼范圍和依據宣傳到戶,補貼金額核定到戶,糧食補貼申請表填寫到戶,補貼數額公布到戶,補貼通知發放到戶,補貼資金兌現到戶,做到農資綜合補貼政策家喻戶曉,有效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
(二)強化督查,兌現獎懲
各地要根據直補工作進展情況,組織督查組深入村組進行督促檢查。區財政局、區農業局將聯合區紀檢部門等進行明查暗訪,對違反補貼政策的行為,區財政局將停止撥付或郵政儲蓄銀行停止兌付補貼款。追究相關人員和審核人員的責任,并收回補貼資金。各鎮鄉(民族鄉)、街道、村組,不論補貼金額大小,一律不得集體代領補貼資金。對嚴重違規的區財政局、區農業局將依據《財政違法違紀處罰處分條例》相關規定處理;對觸犯黨紀、政紀或法律的,按規定移交紀委、監察或司法機關處理。對落實補貼政策不到位的鎮鄉(民族鄉)、街道,將直接扣減補貼工作經費,對違反補貼政策、農民舉報反映屬實的鎮鄉(民族鄉)、街道,明年在分配補貼資金時將直接扣減10-20%。
(三)及時兌現,抓好落實
各鎮鄉(民族鄉)、街道要在5月20日前完成數據錄入上報審核補貼工作,5月31日前向區財政局、區農業局報送農資綜合補貼工作總結。區級要在5月31日前完成匯總審核兌付補貼工作,6月10日前將補貼面積、資金匯總表和農資綜合補貼工作總結經區財政局、區農業局兩家蓋章后分別報市財政局、市農委。
在綜合直補工作期間,從下到上建立周報制度,每周三各鎮鄉(民族鄉)、街道要將農資綜合補貼工作進度和動態落實專人分別上報區財政局、區農業局,以便及時上報市財政局、市農委。
由于今年農資綜合直補涉及農戶多,工作量大,如果處理不好容易引發矛盾,各鎮鄉(民族鄉)、街道要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認真落實好農資綜合補貼中的信訪工作責任制,建立信訪預報、預警機制,及時掌握信訪動態和排查隱患,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確保農村的社會穩定。
各鎮鄉(民族鄉)、街道應妥善保存好直補工作檔案,隨時供農戶查詢和上級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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