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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市行政審批電子監察中心的技術要求進行系統數據交換,明確職責分工。法制處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和規范;信息中心負責系統規劃建設、網絡技術和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完成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移植、改造、接入和維護;財審處負責系統建設的資金預算和落實;監察室負責總體推進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加強與市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銜接,溝通情況,協調行區縣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領導小組。
加強行政監察和效能監察,為了更好地加快工商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批轉 市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發〔 〕78號)精神,結合我市工商系統的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建設目標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運用信息技術, 年底前建成 市工商系統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實現 市工商系統行政審批監察工作的信息化。
二、建設原則
市工商系統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遵循以下原則:市政府、市監察局的統一領導下。
一)分工協作。市工商系統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市局及區縣局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的統一規劃、組織推進和工作協調,統籌規劃。明確市局相關處室、區縣工商局在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中的任務。
二)分片到位。根據市政府、市監察局的工作安排,總體規劃。總體確定市工商系統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的建設目標,先建設市局行政審批窗口的電子監察系統,同時分片區按區縣政府的進度建設區縣局的電子監察系統。
三)制度配套。充分運用市局電子政務系統的基礎上,技術實用。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注重升級及功能擴展,確保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的高性能、高安全性和可擴展性,同步建立相關配套制度。
強化監督。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要與深化“執政為民、服務發展”學習整改活動成果、執行行政審批違規違紀責任追究制、行政首長問責制、行政執法責任制相結合,四)依法依紀。強化對行政審批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監督,拓展源頭治腐領域,促使行政權利運行廉潔高效。
三、建設內容
一)系統基本構成。
由“一線兩支”組成: 市工商系統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依托市政府政務外網和市局業務管理系統平臺。
市局監察室對市局行政審批部門、區縣局行政審批部門的行政效能實行垂直監管。區縣局行政審批部門接受市局行政審批部門的業務指導,一線:由市局監察室、市局行政審批部門和區縣局行政審批部門組成。并上報業務數據。
兩支:市局行政審批部門接受市級行政審批電子監察中心橫向行政監察并進行數據交換。區縣局行政審批部門接受區縣行政審批電子監察中心橫向行政監察并進行數據交換。
二)系統體系架構。
一是視頻監控綜合系統,電子監察系統平臺包含兩大綜合系統。二是數據監控綜合系統。
視頻監控綜合系統由市電子監察監控中心、市局監察室監控中心、區縣審批大廳監控中心、市局行政審批大廳和區縣局審批大廳各服務窗口的監控點構成。市電子監察監控中心、市局監察室監控中心負責監控市工商局行政審批大廳及區縣局審批大廳的窗口服務情況。
該系統通過行政審批系統數據交換系統一對一的數據采集子系統、統一的監察數據庫子系統、審批數據監察子系統構成。其中,數據監控綜合系統由審批系統和監察系統組成。審批系統由市工商局和區縣局的審批子系統構成。數據采集子系統負責把各審批系統的有關數據實時采集到統一的監察數據庫中,審批數據監察子系統對該數據庫中的數據進行監察,實現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的整體功能。
三)系統主要功能。
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具有實時監控、預警糾錯、績效評估、信息服務、輔助決策功能。
實行同步全程監控。內容包括:綜合監察、過程監察、異常監察。綜合檢查主要是全面綜合全市行政審批的辦理情況,1.實時監控。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自動實時采集每一項行政審批辦理過程的信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各種方式的統計分析和綜合查詢,隨時顯示和提供最新的動態數據;過程監察主要是對每一項行政審批的受理、承辦、審核、批準、辦結等五個環節全過程監督;異常監察主要是對不予受理、不予批準、補交告知以及因審批決定引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等情況實施的監督。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不予批準等違規行為,2.預警糾錯。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對行政審批超時限、違規收費、違反審批程序、違反政務公開規定。分別發出預警和糾錯信息,并自動通過手機短信息通知行政審批個環節,由監察機關進行督促整改個追究責任。
自動對納入考核范圍的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和區縣(自治縣)以及操作崗位人員的審批績效驚醒打分、考核和排名。3.績效評估。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根據量化標準。
依法查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進度和結果。4.信息服務。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按需提供行政審批的各種信息。可以任意查詢全市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內容、一句、條件、程序、期限等辦事指南。
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量化指標和決策依據。5.輔助決策。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通過采集、分析、綜合運用行政審批運行數據。
四)工程概算。
報局長辦公會審定,市工商系統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概算由監察室提出。系統經費中安排。包括人員培訓費、部分區縣局的設備購置費、分攤的軟件開發費。
四、建設步驟
分兩步建設實施。市工商系統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
一)準備階段( 年3月- 年7月)
與市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有關工作,完成前期調研。擬定并提交《市工商系統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方案》報市局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由牽頭單位組織實施
二)實施階段( 年8月- 年5月)
商請市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市局行政審批大廳電子監察系統建設, 年8月前。 年5月前,按區縣進度,分主城、渝西、萬州、黔江四個片區配合完成區縣局行政審批大廳電子監察系統建設。
五、保障措施
實現預期目標,成立市工商系統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領導小組。為確保市工商系統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順利開展。市局成立市工商系統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領導小組,由市局 副局長任組長, 副局長、王興華組長任副組長,企業處、外資處、法制處、財審處、監察室、信息中心負責同志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監察室,由監察室負責人兼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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