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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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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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關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和《江陰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澄政規發〔2017〕5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市政府決定對環城南路南、東轉河西側舊城改造項目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現將征收決定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征收項目名稱:環城南路南、東轉河西側舊城改造。二、征收范圍:澄江街道環城南路南、東轉河西側改造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建(構)筑物(具體房屋征收范圍詳見現場張貼的改造范圍圖【編號:20180002】)。三、啟征日期:自本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四、征收補償方案:見附件。五、征收簽約期限:自本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二個月。六、征收部門:江陰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辦公室。七、征收實施單位:江陰市人民政府澄江街道辦事處。八、征收現場辦公地點:花山路155號澄南社區房屋征收(拆遷)辦公室。九、征收現場聯系方式:0510—86281317。本房屋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無錫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附件:環城南路南、東轉河西側舊城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掃碼下載附件江 陰 市 人 民 政 府2023年7月26日市政府關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和《江陰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澄政規發〔2017〕5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市政府決定對花山路西、虹橋南路東、環城南路南側地塊項目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現將征收決定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征收項目名稱:花山路西、虹橋南路東、環城南路南側地塊。二、征收范圍:澄江街道虹橋南路以東、環城南路以南、花山路以西改造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建(構)筑物(具體房屋征收范圍詳見現場張貼的改造范圍圖【編號:20210001】)。三、啟征日期:自本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四、征收補償方案:見附件。五、征收簽約期限:自本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一個月。六、征收部門:江陰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辦公室。七、征收實施單位:江陰市人民政府澄江街道辦事處。八、征收現場辦公地點:花山路155號澄南社區房屋征收(拆遷)辦公室。九、征收現場聯系方式:0510—86281317。本房屋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無錫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附件:花山路西、虹橋南路東、環城南路南側地塊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掃碼下載附件江 陰 市 人 民 政 府2023年7月26日來源: 江陰市人民政府、眾智澄城老板說就讓小最心里涼一涼親們求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