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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深入推進平安單位建設,根據新安縣綜治委平安新安縣總體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平安建設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縣委、縣政府提出的社會進步、經濟發展的工作目標,以平安創建活動為載體,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治安防范機制,全
面提升治安防范的水平和效能,努力營造平安、和諧、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為加快民政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務
工作任務是:通過“平安單位”建設活動,實現社會治安穩定,無刑事案件,無違法紀案件,確保單位秩序良好、環境優良、人民滿意。具體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開展平安邊界建設,打造平安邊界;
2、抓好涉軍穩定體系建設,鞏固雙擁成果;
3、抓好城鄉低保對象社會救助和五保對象醫療救助工作,構建困難群眾救助體系;
4、抓好救災工作,建立防災救災體系,提高防御災害能力。
三、工作重點:
(一)平安邊界建設
(1)建立平安邊界聯席會議制度。每半年走訪對話一次,平時經常互通信息,每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
(2)完善邊界線聯合檢查制度。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于加強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要求,做好邊界線聯合檢查工作。
(3)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按照“誰牽頭,誰負責,雙邊共建,專題開展,全面推進”的目標任務原則,健全和落實平安邊界共建目標管理責任制。
(4)建立界線界樁管理員制度。界線界樁管理員應在每季度底前15天內對界線界樁進行一次巡查,將情況及時向縣民政局電話匯報;在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將檢查結果填報在《界線檢查情況記錄表》和《界樁檢查情況記錄表》上,由鄉鎮分管領導審核、加蓋鄉(鎮、街道)政府印章后,上報縣民政局;對突發的邊界糾紛,要及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
(5)加強界線管理工作資料的存管。行政區域界線管理中形成的協議書、工作圖、音像制品、界線標志記錄、批準文件、備案材料以及其它與界線管理有關的材料,是依法進行界線管理的重要依據,所有資料要按照檔案管理的法律法規要求立卷歸檔、妥善保管,做到資料齊全,查閱方便,制度完善。
(6)簽訂好毗鄰線各級平安邊界共建協議書,協商建立定期走訪對話機制,每半年走訪聯系不少于一次。因行政區域界線協議書附圖上的界線與實地認定不一致而引發的爭議,毗鄰雙方應報請雙方上級人民政府,依據行政區域界線協議書的條款和“發現的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處置得好”的目標共同協商處理,有效防止矛盾的激化和事件升級。
(7)加強創建工作的宣傳力度。要廣泛宣傳國務院《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和邊界線管理規定,使創建活動深入人心,得到邊界地區居民的理解、支持與配合。同時,通過宣傳使邊界地區群眾明確法定的行政區域界線走向及依法管理邊界線的有關要求。對破壞界樁者嚴加追查,并按照國務院《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舉報破壞界樁行為的有功人員給予一定的獎勵,增強干部群眾依法治界的意識和嚴格遵守法定界線的自覺性。
(二)平安社區創建
(1)平安社區的治保、民調、幫教等組織健全并運轉有效,社區居民對社區防范關注及參與程度高,社區安全防范的重大事項通過社區居民代表大會的機制進行解決。
(2)建立健全治安保衛、民事調解、安置幫教、流動人口管理等各項工作制度,工作有記錄,有臺帳,建立社區治安狀況告知制度,定期向居民公示社區治安情況,強化居民治安防范意識。
(3)社區群眾對社區民警工作滿意率達90%以上。
(4)社區公共部位照明設施齊全、環境衛生整潔,堅決抵治治安混亂,保持社區治安穩定,生活環境良好。
(5)消防工作計劃,有記錄,每月有計劃、有總結,做到防患于未然。計生工作配合綜治工作,流動人口目標管理,防止違反計生政策現象。
(三)平安單位建設
要把“平安單位”建設活動作為貫徹十七大會議精神的重要步驟,建立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納入三個文明建設的總體布局和單位班子任期目標,列入重要議(來源:文秘114 http://.wenmi114)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碰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建立健全組織協調機制、齊抓共建機制、考核獎懲機制、工作督查機制,推動“平安單位”建設活動深入開展。
1、建立健全組織協調機制
要深入調查研究,提出具體的實施方案,認真履行組織協調職能,加強整體部 上一頁 [1] [2] 署和指導,提出在“平安單位”建設活動中的職責任務。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都要成立“平安單位”建設活動領導小組,創新機制和方法,隨時總結經驗,確保“平安單位”建設活動的有序開展。
2、建立健全齊抓共建機制
要充分發揮黨、團、工會、婦聯組織的作用,形成齊抓共建的合力。要緊緊圍繞開展“平安單位”建設活動的目標要求和基本任務,
在“平安單位”建設活動中起好帶頭作用。營造人人關心、人人支持、人人參與的“平安單位”建設活動的良好氛圍。
3、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
要把“平安單位”建設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將日常督查情況作為考核“平安單位”建設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緊抓好。要按照縣綜治委制定的“平安單位”建設要求,把“平安單位”建設工作實績作為年終述職評議的重要依據。
4、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機制
民政局要切實抓好督查督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從工作方案的制定、領導的分工責任、工作責任的明確、工作措施的落實、完成任務的時效等方面加強督辦,形成一套有效的督查機制,確保“平安單位”建設活動的順利開展。
(四)涉軍穩定工作
(1)做好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工作。各股辦及基層單位,要認真開展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詳細地掌握情況,對排查出來的隱患要登記造冊、建立臺帳。要制定隱患整治方案,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全力整改隱患。要加大隱患整改資金投入,落實整改時限、整改責任人,確保各項措施部署到位、檢查到位、落實到位。
(2)做好信訪穩定工作。要按照“三不放過”原則,對發生的每一個信訪問題,必須認真進行調查處理。要集中解決一批容易引發信訪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及苗頭隱患,集中化解一批長期積累的重信重訪案件,集中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大接訪活動,尤其是安置辦、政權辦、優撫股、低保局及軍供站,對以來到省進京上訪人員,要確定責任人,落實多對一、人盯人的穩控措施,切實做到上訪人員不出走、不越級,堅決把上訪人員穩控在本單位,確保在國慶期間不出現到省進京訪。
(3)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各股辦、基層單位要進行一次專項排查,重點排查本單位人事待遇、低保人群、復員退伍軍人、社區主任等方面的問題。要積極推行大調防工作機制,對排查出的群體性矛盾糾紛,嚴格落實責任、明確時限,由責任單位主要領導親自負責,全力做好化解工作,堅決把矛盾化解在本部門、本單位。認真落實重點案件領導包案責任制,對已發生的涉法涉訴案件,嚴格執行“四對一”包保體系,切實做好上訪人的息訪工作,盡最大可能把上訪人穩控在本單位,把問題解決在部門。要制定和完善《處置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同時,按照《黑河市關于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實施意見》要求,今后對實施重大事項可能出現的社會穩定風險做到先期評估、先期預防、先期化解,實現由被動保穩定到主動創穩定工作模式的轉變,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
(五)社會救助
主要是做好困難群眾因災造成的家庭生活困難,吃穿住基本保障問題,作好春荒、冬令救災糧款的發放,督促鄉鎮把救災款物認真落實發放到戶,登記造冊,確保受災戶有飯吃,有衣穿,有病可醫。并做好來訪群眾的臨時性救助和農村養老保險的退保穩定工作,六十年代精簡下放退職職工的來訪接待工作,把矛盾化解到基層,做到無上訪戶以保社會穩定。
縣民政局專門提出要求,凡是縣級以上醫療部門成立艾滋病防治專門機構,確診為患有艾滋病者,本人或家庭成員持診斷證明到基層民政所或直接到縣民政局申報城鄉低保,遵循簡化程序,特事特辦原則保障其隱私權,確保在較短時間內使艾滋病患者及家庭成員100%納入救助范圍。同時保證有房住,有衣穿,有飯吃、有基本醫療保障。目前,全縣艾滋病患者除個別未申報外,凡申報城鄉低保的全部已納入保障范圍。
全縣城鄉低保對象及五保對象全部參加新型家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和城鄉困難醫療救助使困難群眾患病對象住院后可實施三次醫療救助極大地緩解了城鄉困難群眾就醫困難。
四、保證措施
要把“平安單位”建設活動作為貫徹十七大會議精神的重要步驟,建立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納入三個文明建設的總體布局和單位班子任期目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碰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建立健全組織協調機制、齊抓共建機制、考核獎懲機制、工作督查機制,推動“平安單位”建設活動深入開展。
1、建立健全組織協調機制
要深入調查研究,提出具體的實施方案,認真履行組織協調職能,加強整體部署和指導,提出在“平安單位”建設活動中的職責任務。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都要成立“平安單位”建設活動領導小組,創新機制和方法,隨時總結經驗,確保“平安單位”建設活動的有序開展。
2、建立健全齊抓共建機制
要充分發揮黨、團、工會、婦聯組織的作用,形成齊抓共建的合力。要緊緊圍繞開展“平安單位”建設活動的目標要求和基本任務,在“平安單位”建設活動中起好帶頭作用。營造人人關心、人人支持、人人參與的“平安單位”建設活動的良好氛圍。
3、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
要把“平安單位”建設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將日常督查情況作為考核“平安單位”建設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緊抓好。要按照市綜治委制定的“平安單位”建設要求,把“平安單位”建設工作實績作為年終述職評議的重要依據。
4、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機制
民政局要切實抓好督查督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從工作方案的制定、領導的分工責任、工作責任的明確、工作措施的落實、完成任務的時效等方面加強督辦,形成一套有效的督查機制,確保“平安單位”建設活動的順利開展。
五、加強領導
開展“平安單位”建設活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有效載體,是維護社會政治持續穩定和長治久安的重要途徑。為此,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從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從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平安創建活動的重大意義,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努力建設“平安單位”。
為了加強“平安單位”建設工作,成立了局長張合獻為組長,副局長郭明為副組長,班子領導和局屬單位領導為成員的“平安單位”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協調和指導民政系統的“平安單位”建設工作。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保證工作經費和必要的工作條件。積極參與所轄社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治安聯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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