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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黨支部推薦黨的發展對象——團支部。
1、向黨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申請人。對于未提出入黨申請的、政治素質好、有培養前途的生產、工作骨干,黨支部應主動關心,吸收他們參加一些黨的活動,使其逐步提高認識,自愿提出入黨申請。
2、明確培養聯系人——黨支部。黨支部對申請人和團支部推薦的對象,要經常找他們談話,鼓勵他們不斷進步,并及時落實1至2名黨員為培養聯系人,負責培養、教育工作。
3、確定要求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1)由黨小組提名,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同意,上報。(2)黨委組織委員或組織人事科匯總,備案。
4、經常教育培養、考察——黨支部、黨小組、培養聯系人。方法:(1)進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務;(3)經常談心,了解思想情況;(4)吸收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
5、定期填寫《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黨支部、黨小組、培養聯系人。每半年考察一次,由培養聯系人填寫,黨小組、黨支部簽署意見。
6、向黨支部推薦發展對象——培養聯系人、黨小組。(1)培養聯系人、黨小組在入黨積極分子具備入黨條件時,及時提出將其列為發展對象的建議;(2)列入發展對象必須是經過1年以上培養考察的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
7、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黨支部。應召開黨內外群眾座談會或個別征求意見,形成書面材料。
8、召開支委會確定發展對象——黨支部。
9、進行政治審查——黨支部。政審后形成綜合報告,并附上有關旁證材料。
10、制定并上報發展計劃——黨支部。列入發展計劃的對象必須是政歷清楚,基本符合黨員條件的發展對象,并須經支委會討論通過。
11、審定發展計劃——黨委。召開黨委會,對基層黨支部上報的發展對象進行初審。計劃審定后,下發至各支部(總支),并報市委組織部審定。
12、集中培訓計劃發展對象——黨委。培訓時間5至7天(或不少于40個學時),主要學習黨章、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十六大精神以及《入黨培訓教材》等。
13、提出發展意見并報黨委——黨支部。對計劃發展對象的培養考察情況形成綜合考察意見,由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通過。應附:本人的入黨申請書和自傳,《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短期集中培訓小結;政審和旁證材料;黨內外群眾座談會意見原始記錄。
14、黨委預審并公示——黨委分管書記、組織委員或組織科。在召開接收預備黨員大會10天前,對準備發展入黨的發展對象進行公示。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下發《入黨志愿書》。
15、填寫《入黨志愿書》——申請人、入黨介紹人。黨支部、入黨介紹人應向申請人解釋志愿書中的各項內容。入黨介紹人一般為申請人的培養聯系人,但也可由介紹人自己約請或黨支部另外指定。《入黨志愿書》填好后,由黨支部審閱。
16、召開接收預備黨員大會并將決議等有關材料上報黨委——黨支部。基層黨委應委派黨委委員列席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黨員大會。黨員大會程序:(1)申請人匯報;(2)介紹人發表意見;(3)支委會報告審議情況;(4)大會討論;(5)全體黨員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根據投票情況作出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正式黨員向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統計在內)。填寫支部決議時應注明: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應到和實到正式黨員、預備黨員數,同意的人數、不同意的人數,通過決議日期,并由支部書記簽名蓋章。
17、指派專人與發展對象談話——黨委。談話前,要認真審閱入黨志愿書及有關資料;談話中,要著重了解申請人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現實表現;談話后,應認真負責地填寫談話情況和談話人的意見。
18、召開黨委會審批——黨委。支部上報后黨委必須在3個月內召開黨委會審批。若因調查發展對象的問題而未能及時審批,時間超過6個月的,應退回支部重新復議。
19、填寫黨委審批意見——黨委組織委員或組織科。對接收為預備黨員的,應注明預備期起止的具體時間(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算起),并交黨委書記簽名加蓋黨委印章。
20、與預備黨員談話、入黨宣誓——黨支部、黨委組織委員或組織科。(1)向預備黨員介紹支部情況,提出要求;(2)編入黨小組參加活動;(3)填寫黨員信息表并錄入黨員信息庫。(4)填寫《審批新黨員通知書》,通知支部,并報市委組織部。(5)宣誓儀式可以根據各單位的實際情況,選擇適當時機和范圍舉行。
21、預備期考察——黨支部、入黨介紹人。方法:(1)進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務;(3)聽取黨內外群眾反映;(4)預備黨員每季度匯報一次思想;(5)入黨介紹人每季度向黨支部報告考察意見;(6)黨支部每季度分析討論一次。
22、到期提出轉正——預備黨員。入黨介紹人和黨支部應向預備黨員提示其轉正的時間。
23、支委會討論、提出意見并進行公示——黨支部。在召開預備黨員能否轉正的支部黨員大會10天前,對準備轉正的預備黨員進行公示。
24、召開黨員大會討論預備黨員轉(本文權屬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請登陸.網絡查看)正并上報黨委——黨支部。基層黨委應委派黨委委員列席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黨員大會。(1)預備黨員提出轉正申請;(2)黨小組發表意見;(3)支委會發表意見;(4)大會討論;(5)黨員無記名投票表決,支部作出決議。
25、黨委會審批——黨委。填寫黨委審批意見:(1)對延長預備期的黨員,在填寫時應明確延長預備期的期限(時間:從預備期滿之日起算),并交黨委書記簽名加蓋黨委印章;(2)將材料及時歸檔。
26、通知黨支部——黨委組織委員。填寫《審批預備黨員轉正通知書》,通知支部,并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27、與申請轉正的預備黨員談話——黨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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